长期服用「替诺福韦酯(TDF)」治疗乙肝,何时能停药?临床应用牢记这几点!
目前,乙型肝炎病毒(HBV)在全球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广泛存在。
慢性乙型肝炎(CHB)在发病早期无明显临床症状,随着病情的进展,很多患者可出现肝区不适、乏力、头晕等症状,甚或出现肝衰竭、肝癌等危及患者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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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F的临床应用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指南(2022)》指出:TDF可强效抑制病毒复制,长期治疗显著改善肝脏组织学,降低 HCC发生率。TDF耐药率极低,在临床研究中 8年累积耐药发生率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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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F是 HBsAg 阳性、HBeAg阴性 CHB患者抗病毒治疗的首选药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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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不佳人群
①CHB患者应用恩替卡韦、TDF、TAF或TMF治疗48周,HBV DNA可检出者(HBV DNA>20 IU/mL),排除依从性和检测误差后,可调整 NAs治疗[应用恩替卡韦者可换用 TDF或TAF(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应用 TDF或 TAF者换用恩替卡韦,或两种药物联合使用。也可以联合Peg-IFN-α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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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用 TDF时,母乳喂养不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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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F停药标准是什么?
HBeAg阳性 CHB患者停用 NAs标准:
③至少间隔6个月,通过标准和灵敏聚合酶链反应检测在连续2个时间点检测不到血清HBV DNA。
HBeAg阴性 CHB患者停用 NAs 标准 :
②至少间隔6个月的连续2个时间点检测不到血清HBV DNA。
肝硬化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 CHB患者不建议停药
同时,该指导意见还指出:停药后规范随访对于减少疾病复发时肝衰竭的发生非常重要。随访是否有效取决于检测HBV DNA和肝功能的频率。对于已停药的 HBeAg阳性和 HBeAg阴性患者,至少在12个月之内,应每1~3个月检测1次。随访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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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制定了目前最新版本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该指南明确指出 NAs的应用疗程:
②对 HBeAg阴性CHB,一般需要更长期治疗,HBV DNA检测不到,HBsAg消失和(或)出现抗-HBs,并且经过巩固治疗至少6个月后才可考虑停药。
大多数 HBsAg阳性患者需要长期用药,最好至 HBsAg消失再停药。如因各种原因希望停药,治疗1年 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和 HBeAg血清学转换,再巩固治疗至少 3年(每隔 6个月复查1次)仍保持不变,且 HBsAg<100 IU/mL,可尝试停药,但应严密监测,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 HBeAg阴性的乙肝患者,建议 HBsAg消失和(或)出现抗-HBs,且 HBV DNA检测不到,巩固治疗 6个月仍检测不到者,可停药随访。 对于妊娠期患者,建议 HBeAg阳性慢性 HBV感染者(免疫耐受期)母亲于产后可考虑即刻或1~3个月时停药,停药后应至少每 3个月检测肝脏生物化学和 HBV DNA等指标,直至产后6个月,发生肝炎活动者应立即启动抗病毒治疗。
临床应用TDF的注意事项
一、警惕 TDF不良事件(ADE)的发生
肾脏系统 ADE是 TDF说明书中较为常见的ADE,其中较严重的为肾脏损伤、肾衰竭、终末期肾病等。 骨骼系统疾病是 TDF上报数量最多、信号强度最强的ADE,其中较严重的为各种类型骨折、骨梗死、骨骼畸形等,可能对患者机体产生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提示临床使用 TDF时,需对患者做好用药交代,并密切监测骨骼相关检查指标。 TDF主要累及系统器官(SOC):各类损伤、中毒及手术并发症(占23.89%)、各类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疾病(21,75%)、肾脏及泌尿系统疾病(占28.95%)
二、不建议TDF用于肾功能损伤的患者
肾脏损伤的高危风险包括:失代偿期肝硬化、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未控制的糖尿病、伴随使用肾毒性药物或接受实体器官移植等。当存在肾损伤高危风险时,应用任何 NAs抗病毒过程中均需监测肾功能变化。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指出:慢性肾脏病患者、肾功能不全或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患者,推荐恩替卡韦或 TAF作为一线抗 HBV治疗药物,不建议应用 TDF。
若已经接受TDF治疗的患者,当发生肾脏疾病或存在其他高危风险时,建议改用恩替卡韦或 TAF。
对于合并肾功能不全的妊娠患者,可考虑使用 TAF。
低磷酸盐血症性佝偻病(HR)/低磷酸盐血性骨软化症(HO)是一种以低磷酸盐血症为主要特征的罕见骨骼矿化障碍疾病,发生在儿童期为 HR,发生在成人期为 HO。
引起 HO的药物报道较多的是阿德福韦酯(ADV),然而研究表明TDF 也具有一定的肾毒性和骨毒性,可导致散发性范可尼综合征以及骨密度降低、骨软化等骨病。
药物所致 HO可表现为乏力、骨痛、身材变矮、多发骨折、活动受限等,发病率低,存在诊断不及时、漏诊、误诊、治疗不规范的问题,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和致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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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TDF 致 HR/HO多发于青中年,偶发于儿童,以HO 为主。在性别方面无差异,患病平均年龄为(46.94±12.03)岁,发病年龄早于原发性骨质疏松患病年龄,晚于遗传性或肿瘤相关 HO,有助于鉴别诊断。
服用 TDF 后发生 HR/HO 的时间不一,大部分患者在用药 2~5年后出现症状,与阿德福韦酯使用后发生时间相似。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指出:应用可能影响肾功能或骨代谢的药物者,每6~12个月检测1次血磷水平、肾功能指标,有条件者可监测肾小管早期损伤指标。
参考文献:
声明:本文出自医会宝编辑部,旨在为医疗专业人士传递更多医学信息。本文并不能取代医生的专业诊疗意见,如有罹患,需前往专业医院检查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