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老年食管癌放疗面临哪些难点?「剂量」控制在多少合适?从治疗到随访,一文掌握!
我国是全球食管癌高发地区,2020年新发病例约32.4万例,死亡病例30.1万例,占全球发病及死亡人数的50%以上。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食管癌患者的发病人数显著上升:60岁以上患者占全部病例的70%,75岁以上占20%。
然而,老年患者因合并症多、器官功能衰退、耐受性差等特点,常被排除在临床试验外,导致治疗缺乏高级别证据支持。《中国老年食管癌放射治疗专家共识(2024年版)》(以下简称《共识》)由国内五大权威学术机构联合制定,首次系统规范了老年食管癌的放疗策略,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本文将共识核心要点系统梳理,以飨读者。
老年食管癌的定义与评估体系
1. 定义标准 :《共识》将“年龄≥70岁、经病理诊断为食管癌”的患者定义为老年食管癌患者。这一标准综合了WHO年龄分层(60-74岁为年轻老年人)及临床试验入组惯例,更贴合临床实践需求。
2. 综合评估体系:老年患者个体差异显著,需通过多维度评估制定个体化方案:
(1)身体功能评估: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EORTC)生命质量测定量表(QLQ-C30)、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IADL)。
(2)合并症评估:查尔森评分(CCI)或老年累计疾病评分(CIRS-G)。
(3)营养状态评估:采用NRS-2002筛查风险,PG-SGA量表分级干预。
CCI或CIRS-G评估在放疗前进行,其他评估方法建议在放疗前、放疗过程中(完成放疗 20 次)、放疗后 1个月动态进行。
营养管理是治疗成功的基石
食管癌患者营养不良发生率高达67%-85%,《共识》强调老年食管癌患者接受根治性放疗,应全程进行营养干预,主要包括疗前营养评估、疗中营养治疗和疗后营养指导。
1. 筛查与分级干预:
食管癌放疗患者在入院后24h内,应由临床医生或护士完成NRS-2002营养风险筛查,NRS-2002≥3分者需进一步营养评估。
PG-SGA评分2-8分(轻-中度营养不良):口服营养补充或建立肠内营养通路。
PG-SGA≥9分(重度营养不良):先行7-10天肠内营养支持,待营养状态改善后再接受治疗。
2. 肠内营养路径选择:包括鼻胃管、鼻肠管、经皮内镜下胃造瘘(PEG)及胃造口。
吞咽困难或是放疗所致食管黏膜炎症的患者推荐经皮内镜下胃造瘘(PEG)。
75岁以上或预计使用<4周者优先选择鼻胃管。
3. 能量与蛋白摄入标准:放疗期间推荐每日总能量摄入量25-30 kcal•kg-1•d-1,蛋白质1.2-1.5 g•kg-1•d-1。
由于老年患者的吸收能力下降,且放化疗对肠道功能的影响较大,除血常规外,还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电解质等生化指标,避免低蛋白血症、低钾及低钠等导致的功能紊乱,并及时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以放疗为核心的综合治疗模式
1. 总体原则
老年患者手术风险高,因此放疗成为首选。治疗方案需综合考虑患者分期、体力评分、营养状态及是否合并内科基础疾病。
年龄一般不作为同步放化疗的主要限制因素。但是,年龄是确定放疗靶区、放疗剂量、化疗方案以及监测不良反应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根治性放疗适应证主要包括:
①早期或临床分期可以行根治性手术,但因内科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肺部疾病等不能手术或手术风险高的患者。
②早期或临床分期可行手术切除但患者本人及家属拒绝手术者。
③对于局部晚期可手术患者,需高选择性筛选术前放化疗人群。
④对于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老年食管癌患者,可行根治性放疗。
⑤对于体力评分较好、经多学科团队(MDT)评估预后相对较好的老年食管癌患者可考虑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方案,同时进行不良反应监测。
2. 治疗模式选择
(1)单纯放疗:不能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老年食管癌患者,尤其是年龄≥75 岁、经疗前 CCI 或CIRS-G评估体质状况差且合并有较多内科疾病的患者,单纯放疗可考虑作为一种安全且有效的局部治疗手段。推荐剂量为 59.4~60 Gy,靶区采用累及野。
(2)放疗联合化疗:
1)双药方案:对于年龄<75岁、糖尿病血糖控制良好、无慢性肺部或肺间质性改变等患者,可考虑双药化疗。
化疗方案以铂类联合紫杉醇、替吉奥或卡培他滨为主。具体方案:卡培他滨(825 mg/m2,2 次/d,第1~14天)联合顺铂(60mg/m2,第1天),或替吉奥40mg/m2,2次/d,第1~14天)联合顺铂(70mg/m2,第8天)。
2)单药方案:鉴于老年食管癌同步放疗联合双药化疗的治疗不良反应较高,对于老年食管癌患者,尤其是>75岁老年患者,放疗联合单药化疗耐受较好,治疗完成率高,可取得和双药化疗相近的疗效。
单药化疗推荐方案:替吉奥70 mg•m-2•d-1、第1~14 天,第 22~35 天。有明显吞咽困难者,考虑单药静脉化疗,如铂类、紫杉类药物或 5-FU 等。
(3)放疗联合免疫治疗:虽缺乏高级别证据,但小样本研究提示免疫联合放疗安全性可控,尤其适用于不耐受同步放化疗者。2023年 NCCN 指南、2023年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0)指南均推荐晚期食管癌二线单药免疫治疗及一线化疗联合免疫治疗作为标准治疗。
(4)放疗联合靶向药物:经治疗前 CCI或 CIRS-G 详细评估患者的基本状态,不能耐受同步放化疗的患者,可个体化选择放疗联合靶向药物的治疗策略。可选的靶向药物包括EGFR单抗或EGFR-TKI。
(5)新辅助放化疗:对于治疗前分期Ⅱ~Ⅳ 期,ECOG评分0~1分,心肺功能良好、骨髓、肝功能、肾功能良好,经外科医生评估为可手术的部分老年患者,可行术前新辅助放化疗。
3. 放疗技术及剂量规范
(1)技术选择:调强放疗(IMRT)具有良好的靶区适形度,可降低心脏、肺等危及器官的受照剂量,可作为老年食管癌患者的首选放疗技术;同步加量放疗技术可缩短治疗时间,也是可选择的放疗技术。
(2)靶区范围:采用个体化治疗模式。对淋巴引流区进行累及野照射的不良反应相对较轻,更适合老年食管癌患者。
新辅助放疗靶区同根治性放疗靶区,勾画靶区时需考虑后续食管切除术计划的吻合位置,应尽量避免吻合口位于射野内。姑息放疗靶区无标准推荐,可依据患者体力状态、预期生存、症状等因素个体化勾画。
(3)剂量推荐:
新辅助放疗:经评估可耐受新辅助放疗联合手术的老年食管癌患者,推荐40-41.4 Gy/20-23次。
根治性放疗:国内外指南无统一推荐,研究显示,同步放化疗时应采用50Gy/25次或50.4 Gy/28次作为标准剂量;单纯放疗时,可考虑剂量增加至60Gy/30次或 59.4 Gy/33次。
姑息放疗:30 Gy/10次或20 Gy/5次或更高的照射剂量。
动态监测与精准干预,做好安全性管理 老年患者放疗不良反应主要包括疲劳乏力、放射性食管炎、放射性肺炎、食管溃疡或穿孔、心脏损伤、骨髓抑制等。 治疗前应仔细评估放疗适应证和禁忌证,治疗中要细心观察不良反应的发生,一旦出现急性或慢性反应,应积极对症对因处理,酌情暂停放疗或降低放化疗强度。 常见不良反应处理方法: 1. 全身放疗反应:放化疗过程中,高龄患者易出现乏力、食欲下降、恶心等症状。放疗中应及时给予输液、支持治疗,以保证放疗顺利完成。 2. 放射性食管炎:放疗至20Gy以上,多数老年患者出现吞咽疼痛,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进食困难加重。轻者建议进半流质或流质饮食;症状明显者可予补液、止痛、激素抗炎治疗,症状可明显缓解。 3. 食管溃疡或穿孔:多因肿瘤外侵造成。同步放化疗前应仔细评估发生穿孔的可能性,进行预防性处理。治疗中出现穿孔,给予抗感染、鼻饲饮食或胃造瘘手术及对症、营养支持治疗。 4. 心肺相关并发症:放疗过程中并发肺部感染、心脏并发症应进行多学科会诊,酌情停止放疗或降低放化疗强度。 5. 骨髓抑制:高龄患者放疗过程中,尤其合并化疗时,出现血红蛋白、白细胞以及血小板下降概率增加,建议继续相应对症治疗,同时加强营养。 随访与预后:全程化管理提升生存质量 对各分期老年食管癌,均应规律随访,以期尽早发现复发和转移征象,并通过及时干预延长患者生存。同时,随访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放疗后的不良反应,提高生活质量。 随访内容:包括病史询问与症状评估、体格检查、放疗效果评估、实验室检查、并发症评估、生活质量评估。 随访频率: 放疗后2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 放疗后第2~5年,每3~6个月复查1次。 5年后每年复查。
参考文献: [1] 中国医师协会放射肿瘤治疗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放射肿瘤治疗学分会,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放射治疗专业委员会,等. 中国老年食管癌放射治疗专家共识(2024年版).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24,44(03):16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