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6类药物不推荐雾化吸入,使用时需注意!

2022/01/21 603

由于雾化吸入疗法特殊的给药方式及良好的疗效,受到很多临床医生和患者的青睐,但并非所有的药物适合且有雾化吸入剂型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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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雾化吸入制剂用于雾化吸入治疗属于超说明书用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具体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一、抗感染药物


目前国外已上市的雾化吸入治疗用的抗感染药物仅有几种,我国仅有部分厂家的注射用两性霉素B被批准用于雾化吸入治疗严重的系统性真菌感染。


由于抗感染药物的雾化吸入剂型尚未在我国上市,临床应用抗感染药物注射剂型用作雾化吸入较为普遍,而其疗效及安全性缺乏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非雾化吸入剂型抗感染药物雾化可引起多种不良反应,如呼吸机麻痹、变态反应、肌无力、神经肌肉接头阻断反应等[1]


此外,注射剂型中抗氧化剂和防腐剂等辅料还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气道痉挛。因此,不推荐非雾化吸入剂型的抗感染药物作雾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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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统“呼三联”方案(地塞米松、庆大霉素、α-糜蛋白酶)


“呼三联”药物无相应雾化吸入制剂,无充分安全性证据,且剂量、疗程及疗效均无统一规范[2]


1.地塞米松


无雾化剂型,该药进入体内后,需经肝脏转化后在全身起作用,不良反应大;脂溶性低、水溶性高,与气道黏膜组织结合较少,肺内沉积率低,与糖皮质激素受体受体的亲和力低,在气道内滞留时间也短,疗效相对也较差。故不适合雾化。 


2.庆大霉素


无雾化剂型,气道药物浓度过低,达不到抗感染的目的,细菌长期处于亚抑菌状态,产生耐药,同时可刺激气道上皮,加重上皮炎症反应。故不适合雾化。


3.α-糜蛋白酶


无雾化剂型,对视网膜毒性较强,雾化时接触眼睛容易造成损伤;遇血液迅速失活,不能用于咽部、肺部手术患者;有报道该药对肺组织有损伤,吸入气道内可致炎症加重并诱发哮喘。故不适合雾化。


三、中成药


我国临床上用于雾化吸入用的中药注射剂包括双黄连、鱼腥草、清开灵、喜炎平等药物,可用于治疗病毒及细菌性扁桃体炎、咽炎、肺炎等疾病。但是为经验用药, 无雾化剂型无证据,无配伍相关数据,故不推荐使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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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抗病毒药物


1.干扰素 


《重组干扰素α1b在儿科的临床应用专家共识》中指出,雾化吸入重组干扰素α1b治疗病毒性呼吸道感染,药物能直接到达患处,靶向性强、疗效高、安全性好、儿童依从性高等优点,但是我国尚无雾化专用剂型,重组人干扰素注射液雾化吸入属于超说明书用药。


2.利巴韦林 


利巴韦林在美国只有口服和雾化吸入两种给药方式,没有静脉剂型。其中雾化吸入方式FDA只批准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重度下呼吸道感染,不用于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我国尚无雾化专用剂型。


我国利巴韦林剂型繁多(包括片剂、颗粒剂、注射剂、气雾剂、喷剂、滴鼻剂、滴眼液等),临床上通常以静脉制剂替代雾化制剂使用,加之可能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所以不推荐利巴韦林注射液用于雾化治疗[3]。


五、不推荐以静脉制剂替代雾化吸入制剂使用


静脉制剂中常含有酚、亚硝酸盐等防腐剂,吸入后可诱发哮喘发作。而且非雾化吸入制剂的药物无法达到有效雾化颗粒要求,无法经呼吸道清除,可能沉积在肺部,从而增加肺部感染的发生率[2]


如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目前说明书未推荐雾化吸入使用,但在我国有临床应用的经验报道。国外已有专用于雾化吸入的剂型,国内尚无雾化吸入剂型[4]


六、其他


因无雾化吸入剂型而不推荐使用的其他药物还包括:低分子肝素、氟尿嘧啶、顺铂、羟喜树碱、生物反应调节剂(如白细胞介素-2、贝伐单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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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编写组.雾化吸入疗法合理用药专家共识(2019 年版) [J].医药导报,2019,38(2):135-146. 

[2]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制定专家组. 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J]. 中华医学杂志, 2016, 96(34):2696-2708.

[3]汤莹, 杜光. 我国雾化吸入疗法的临床应用现状及用药误区[J]. 医药导报, 2019, 38(12):1557-1561.

[4]洪建国等. 儿童常见呼吸道疾病雾化吸入治疗专家共识[J]. 中国实用儿科杂志, 2012, 27(4):26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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